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6-10-12 |
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2006年10月11日在《中国证券报》刊登的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(以下简称“该招募说明”)作出更正如下:
在该招募说明第六部分:基金的募集(五)、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的第一款修改及增加第二款:
“基金募集期内,基金份额既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发售,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(上证基金通)办理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的有资格的会员单位进行发售。投资人可通过柜台(场外)认购和交易所(场内)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。
本基金的首发募集规模拟不超过30亿份。在募集期内,如果本基金首发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30亿份,或者预计次日将达到或超过30亿份,本基金将公告提前结束发售,并自公告的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,但对公告当日及之前已经提交的有效的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。基金合同生效后,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。”
投资者欲了解《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全文,请详细参阅刊登在
由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,本公司深表歉意。
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OO六年十月十二日
|
![]() 扫描二维码关注交银施罗德微信
![]() |